新县疾病防控中心全自动流动性注射分析仪项目招标公告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8-19
新县疾病防控中心全自动流动性注射分析仪项目招标公告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就新县疾病防控中心全自动流动性注射分析仪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新县疾病防控中心全自动流动性注射分析仪项目;
1.2、项目编号:新财公开招标【2016】051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采购内容:全自动流动性注射分析仪1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参数)
2.4、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生效后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质保期:1年
2.7、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已落实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家,经营范围内具有生产本项目采购产品;
3.4、供应商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同时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5、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8月16日—2016年8月22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标代理服务区
4.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如为代理商时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及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等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提供资料齐全,经审查合格的报名单位,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9月 12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97-2984518
招标代理公司: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585915
监督单位: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6-298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