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邀请函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DCYCCG-2021-0301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春市地豆岗简易垃圾填埋场及周边地块转让土地使用权再开发利用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90万元。(超出该上限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 | 项目实施地点 | 数量 | 采购最高限价 | 完成期限 |
阳春市地豆岗简易垃圾填埋场及周边地块转让土地使用权再开发利用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 | 阳江市阳春市 | 1项 | 人民币90万元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00个日历天 |
(报价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编制的
可提供 2019 年度,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磋商文件格式6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磋商文件格式6资格声明函);
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应具有下列资格之一: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具备污染修复乙级(或以上)能力评价证书;
4.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符合资格的报价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3月25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广场路东三巷3号)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购买磋商文件。
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4月6日 14时30分00秒,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4月6日 上午14时00分00秒至14时30分00秒
九、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阳春市春城街道广场路东三巷3号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一室
十、磋商时间:2021年4月6日14时30分00秒
十一、磋商地点:阳春市春城街道广场路东三巷3号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一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自2021-3-25日至2021-3-31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阳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兴华路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662-7766178
(二)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广场路东三巷3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662-7762117
传真:020-83812783 邮编:529600
电子邮箱:141268199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