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小学录播教室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7-31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小学录播教室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招标项目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小学录播教室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小学,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
一、谈判项目名称、编号及简要说明
1.1项目名称: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小学录播教室建设项目
1.2采购编号: 信财竞争性谈判(2017)041号
1.3招标内容: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小学录播教室建设项目货物采购、安装、培训和售后、维修等相关服务等(具体设备技术参数和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1.4供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1.5质 量:合 格
二、谈判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网络及计算机工程设计、施工等;
2.3、投标人须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相同或类似业绩合同贰份。(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2.4、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具有本项目中的主要设备(教学视频资源管理系统、资源管理平台主机、录播主机、交互式触屏一体机)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招标的厂家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一家;
2.5、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3.1、竞争性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 7 月 31 日至2017年 8 月 2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 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
3.2、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出售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3.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3.4、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业绩合同贰份、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及“二、谈判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资料(材料均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四、竞争性响应文件的递交
4.1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8 月14 日14:30整(北京时间)
4.2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的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性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小学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585906
监督单位: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0376-6699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