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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阳春市产业转移工业园产业集聚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来源: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点击:7719 发布时间:2021-10-20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DCYCCG-2021-1014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春市产业转移工业园产业集聚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48万元。(超出该上限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

项目实施地点

数量

采购最高限价

完成期限

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产业集聚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阳江市阳春市

1项

人民币148万元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00个日历天

六、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 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应当在报价报名前组成,并签定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报价。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报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报价将被拒绝。联合体共同报价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约定由主办方负责合同履行期间的协调工作等。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报价无效。

    七、符合资格的报价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0 21日起至2021年 10 2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广场路东三巷3号)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购买磋商文件。

    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 1 14时30分00秒,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 11   1 上午14时00分00秒至14时30分00秒

    九、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阳春市春城街道广场路东三巷3号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一室

    十、磋商时间:2021年 11 1 1430分00秒

    十一、磋商地点:阳春市春城街道广场路东三巷3号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一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自2021年 10 21 日至2021年 10 2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阳春市春吉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阳春市春城高朗村委会新吉大道1号办公楼三楼310室

    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13926385525

    (二)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广场路东三巷3号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662-7762117

    传真:020-83812783         邮编:529600

    电子邮箱:141268199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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