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4GW高效单晶硅电池片项目行政办公楼光伏玻璃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9-19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襄城县汉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年产4GW高效单晶硅电池片项目行政办公楼光伏玻璃幕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年产4GW高效单晶硅电池片项目行政办公楼光伏玻璃幕墙工程;
1.2 项目地点: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产业集聚区;
1.3 招标范围: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4 预算金额:约275万;
1.5 工 期:90日历天;
1.6 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 须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2.4 须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幕墙施工类业绩(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5 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2.6 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09月 19日至 2017 年 09月 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3.2 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无在建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幕墙施工类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相关网页投标人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报名资料需提供原件审查通过后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单位,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襄城县汉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襄城县产业集聚区
联系人:冯先生
电 话:0374-3889819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
联 系 人:韩先生
电 话:0371-65585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