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渑池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补充通知(2)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3-10-23
(招标编号:HNDCZ-2010-1105)
致各投标人:
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六节30.1投标报价(第19页)修改为: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以投标文件正本《投标函》中的报价为准,下同)和评标基准值相比,依据投标报价赋分办法确定投标人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值C=(A+B)/2,其中A为招标人拦标价,B为在招标人拦标价的93%~100%(含93%,100%)之间的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均低于拦标价的93%时,评标基准值按拦标价计。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小于招标人拦标价的93%(不含),该报价不参与计算评标基准值,在报价计分时仍给予计分。
望各投标人接到通知后于24小时之内予以回复(传真:0371-65345675),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负责。如有异议请与我公司或招标人联系。
特此通知。
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0年8月19日
2010年渑池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招标编号:HNDCZ-2010-1105)
补充通知(2)的回复
致: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收悉2010年渑池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招标编号:HNDCZ-2010-1105)补充通知(2),我单位理解并完全接受补充通知的内容,并将按时参加此次投标活动。
投标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2010年渑池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招标编号:HNDCZ-2010-1105)
补充通知(2)的回复
致: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收悉2010年渑池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招标编号:HNDCZ-2010-1105)补充通知(2),我单位理解并完全接受补充通知的内容,并将按时参加此次投标活动。
投标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