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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延津县产业集聚区2013年公租房(一期)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来源: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点击:2775 发布时间:2018-06-07

延津县产业集聚区2013年公租房(一期)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3-10-17

本招标项目延津县产业集聚区2013年公租房(一期)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延津县产业集聚区北区管理委员会。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3【034】号

2、工程概况:

2.1 建设地点:延津县产业集聚区北区。

2.2 建设规模:延津县产业集聚区2013年公租房(一期)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4万平方米。

2.3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2.4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七个施工标段、三个监理标段。

施工标段:

第一标段:A楼,建筑面积约5666.67平方米的工程施工工作;

第二标段:B楼,建筑面积约5666.67平方米的工程施工工作;

第三标段:C楼,建筑面积约5666.67平方米的工程施工工作;

第四标段:D楼,建筑面积约4250平方米的工程施工工作;

第五标段:E楼,建筑面积约5666.67平方米的工程施工工作;

第六标段:F楼,建筑面积约2833.33平方米的工程施工工作;

第七标段:G楼,建筑面积约4250平方米的工程施工工作;

监理标段:

第八标段:A楼、B楼施工及保修期阶段内工程监理工作;

第九标段:C楼、D楼、G楼施工及保修期阶段内工程监理工作;

第十标段:E楼、F楼施工及保修期阶段内工程监理工作。

注:每个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只能投报一个标段。

3、招标范围:

施工标: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工作(含变更)。

    监理标:施工及保修期阶段内工程监理工作。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4.2施工第1-7标段的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且于2010年5月1日具有类似工程的工作经历。

4.3监理第8-10标的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且具有于2010年5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的工作经历。

4.4企业2010年5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4.5 近三年(2009年度、2010年度、201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4.6 2013年5月1日以来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5.1 报名时间: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3年 5 29日- 6 月 5 日(节假日休息) ,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在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企业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

(1)、施工标段须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机构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企业2010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类似工程合同原件和项目经理2010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类似工程合同原件、2013年5月1日以来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2)、监理标段须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机构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企业2010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类似工程合同原件和项目总监2010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类似工程合同原件、2013年5月1日以来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以上材料需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壹份,并加盖公章)

5.3 外省进豫建筑企业参加报名时,根据(豫建建[2009]31号)的通知,应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报名。报名时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5.4 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含图纸)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监理标段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 628日上午9 30分(北京时间),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津县产业集聚区北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先生                                 联 系 人:先生                   

电  话:13938727274                            电    话:0371—65585905           

9、监督电话: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发改委 0373-7697098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延津县监察局 0373-7696111

延津县审计局 0373-7622047        延津县住建局 0373-762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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