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电业局2014年第一批设备材料采购项目第四标段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6-13
辉县市电业局2014年第一批设备材料采购项目第四标段
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辉县市电业局委托,就辉县市电业局2014年第一批设备材料采购项目第四标段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采购项目名称:辉县市电业局2014年第一批设备材料采购项目第四标段
1.2采购编号:HNDCZ-2014-1254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本次对第4标段:光纤网、操作队通信材料进行采购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设备采购清单)
2.2质量要求:合格
2.3供货期:10日历天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3 生产厂家需提供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开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4自2011年6月1日以来在电力系统承担过类似设备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
3.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13日~2014年6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整。
4.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 企业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
(3) 生产厂家需提供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开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4) 自2011年6月1日以来在电力系统承担过类似设备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
(5)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上述资料应按顺序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辉县市电业局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73-6361199
招标代理: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
联系人:雷女士
电话/传真:0371-65585905